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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大学2003年MBA招生简章 |
| 2004-4-11 中山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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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人数:
2003年我校共有142个学科、专业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约2450名,其中国家招生计划约1220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招生计划约1230名。 各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一) 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
3、同等学力人员(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要求
⑴文、理、工科各专业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硕士生,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领域工作不低于两年;
②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 (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一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⑵医科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历人员及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生。
4、软件工程专业(081280)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
(二) 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单独入学考试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不少于四年或研究生毕业后工作不少于两年,业务优秀,已发表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为单位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
3、接受单独考试报名的专业:企业管理(面向深圳市招生);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基础数学;应用数学;法医学、护理学。其他专业,除广西、云南两省(区)的考生外,一律不接受单独考试报名。
(三) 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三年工作经验者;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有不少于两年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不少于五年工作经验,且必须符合(一)中第3项第⑵、第⑶条要求者。
3、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
(四)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报考条件为:
1、符合(一)中第1项要求;
2、非法学专业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的在职人员;大学专科毕业的在职人员且必须符合(一)中第3 项要求。
3、法律硕士专业只招收原单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考生。
三、报名手续:
(一)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到报名点交验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生报名时,先交验有关证件,验证合格后,缴纳报名费,领取《报名信息卡》,填涂完毕后,当场进行计算机读卡采集报名信息。考生本人对读卡结果进行校对确认无误后,再亲自签名,换取《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等表格。考生应按各种表格上的填表说明填写,考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做到表、卡一致。
(三)考生所在单位应按有关表格上的要求翔实介绍考生情况并签署意见,将有关表真实格连同考生最后学历复印件、成绩单,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
(四)考生报名时,缴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或报名单位与调档单位不一致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四、报名时间:暂定为十一月七日至十四日。
五、报名地点:
(一)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含免试生)、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在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的考生直接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名。
六、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㈠全国统考:考试科目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俄语、日语、 数学(一)、 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医学综合、中医综合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业务课以及德语、法语和外语类专业的第二外语试题由我校命题。
由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
⒈数学(一):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初步 ⒉数学(二):含高等数学、线性代数初步 ⒊数学(三):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⒋数学(四):含微积分、线性代数、概率论 ⒌医学综合(试题为多选题):含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不含传染病学、神经病学、精神病学)、外科学(含总论、各论、普外、骨科) ⒍中医综合(试题为多选题):含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㈡单独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考试科目名称与相应的招生专业相同,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㈢工商管理硕士联考(MBA):考试科目共四门,其中政治由本校命题,英语、综合能力、管理学为全国MBA联考科目。
㈣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共四门,其中英语、政治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含民法、刑法)、综合基础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为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科目。
七、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测试、专业课复试和综合能力测试等。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考试地点:
全国统考生、法律硕士联考生:由当地报名点安排考场; 单独考试生、工商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招生办指定考场。
九、培养经费及学习期间待遇:
1、非定向培养硕士生,可按国家规定,申请发给普通奖学金。人事档案、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学校,户口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 2、定向培养硕士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等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校交纳部分培养经费。户口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定向培养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3、委托培养硕士生,在学期间的工资、医疗费、其他福利待遇由考生单位负责,并向我校交纳委托培养费。户口和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委托培养费的收费标准为: (1)法律硕士专业班每人每年11000元,按三年计收。 (2)岭南学院全日制MBA班,每人每年3万元,按二年计收;非全日制(在职不脱产学习)MBA班,每人每年2万元,按三年计收。 (3)管理学院MBA专业的收费标准待定。 (4)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www.kaoyantj.com考研共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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