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06年招收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
| 2007-1-6 12:13:54 福州大学 考研共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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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6]33号及学位中心[2006]34号文精神,为做好我校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和
法律硕士的
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2006年考试情况及我校实际,经研究,确定我校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合格线分别如下:
(一)工商管理硕士:
(二)法律硕士:
凡符合以上要求和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均可进入复试。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课测试和综合面试。
政治理论课的测试采取开卷笔试的方式,由研究生处组织,时间为2007年1月13日晚,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主页。
(三)破格复试
按照《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试行办法》的精神执行。《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破格复试申请审批表》(此表可在研究生处下载专区下载)须在1月10日前交研究生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所有上线考生应先到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各招生学院的考试和面试。
资格审查时间:2007年1月13日。
资格审查地点:研究生处(福州市工业路523号福州大学行政楼301室)
携带材料:详见招生简章。
缴纳费用:每人需缴纳80元政治理论考试费。
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各学院不得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招生学院应按照《福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考试和复试等考务工作。
2、面试时间安排在2007年1月13日-14日进行,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本学院考试、综合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并及时通知上线考生,同时将具体时间、地点和复试方案于1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3、各招生学院应将拟录取专业学位研究生名单于1月18日前报研究生处。
四、专业课考试费和复试费
根据有关规定,可向考生收取专业课考试费80元/门和复试费30元/人,由各学院在考生复试时收取,用于课程考试及综合面试的考务工作。
福 州 大 学
二○○七一月五日